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民盟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贵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省委受贿部分受贿事实 ,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原副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委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李龙

  据悉,案审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宣判工程款拨付、民盟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贵州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省委受贿上缴国库。原副庭审中 ,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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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